Sunday, May 22, 2011

早上我在工作時突然聽到一首我好久沒有聽到的一首歌,趙傳的『當初應該愛你』。

記得當年我還是初中而已就愛上這首歌。當然當時還聽不懂這首歌的含義,但是這首歌陪我度過無數寂寞的夜晚。

後來我上大學過後,也是因為一段感情而讓我重新喜歡這首歌,撫平過去的傷痛,但是我還是看不懂。時間幫我撫平了傷口,但是我沒有跳出那個框框。

什麼是愛?

下午key in小組學習班過後回家的途中,這個『愛』字突然讓我跳出來。。。

原來,我愛我的父母是為了成全我的父母,不是為了成全我自己。但是過去我愛他們是因為他們養育我。

原來,我愛我的伴侶是為了成全我的伴侶,不是為了成全我自己。但是過去我愛她是因為我要她比別人更愛我!


原來我愛我的孩子也是為了成全孩子,不是為了我自己。我沒有孩子,但是我對晚輩的愛是因為要他們聽我的。我愛我的侄兒侄女是因為他們可愛,他們聽話。

原來我愛對方,是為了讓對方能夠快樂。但是,我們曾幾何時,會愛到讓對方痛苦呢?這不是違背了當初愛一個人的原意嗎?

我們的愛,就是要付出,就是要成全對方:不是為了滿足自私的自己。

愛對方,就讓對方成長,自由,快樂,讓對方在各個方面都能圓滿。

愛對方,就不要想到自己。我想這樣自己會很比較快樂,比較滿足,也沒有遺憾。

這樣的愛,真的是很難。但是我在圓桌看到這個愛,所以我相信我也能夠做到。

好好珍惜現有的生命,開始去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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